3月底,国务院曾向各地方政府提出“解除现行限迁规定”的要求,明确规定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目前出台了二手车的“限迁”政策有333个市,允许国五以上排放标准迁入的城市12个,国四以上排放标准迁入的城市261个,放开后意味着除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珠三角: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9个城市)外,其余城市将全部畅通无阻。
各地纷纷明确最新迁入标准 自3月底国务院提出“解除现行限迁规定”的要求以来,陆续有省份及城市重新明确了准入标准,但是,目前各地细则并未全部落实,有的省份及城市制订的是国4排放车辆准入标准,有的地方更将准入车辆的排放降低到国3、国2,甚至不设置任何排放标准,截止到5月中旬各地政府取消限迁规定的政策有:
广东:国五标准以下二手车仍限迁 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条:在本省申请机动车跨地级以上市迁入的或者申请机动车由省外迁入本省的,所交验的机动车应当符合迁入地现行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保部、工信部年初公告要求包括广东省在内的东部11省市于2016年4月1日起提前实施国五标准。
“国办的13号文件,清理的对象是现行的政策,而广东的《条例》是人大地方性法规,跟该文件是没有冲突的。我们专门就这个事情跟省人大法工委进行请示和沟通,他们的理解也是这样的。”省环保厅大气处副处长张瑞凤说。对此,鲁修禄也表示,广东《条例》是地区省级人大立法,作为立法的有效性跟国办所发布的文件是不相矛盾的。
至于广东省珠三角地区以外的城市,目前只有清远市、韶关市、茂名市及梅州市车管所执行了国5排放以下车辆可以迁入的标准。其中,清远市车管所执行的是国4排放标准,韶关市、茂名市、梅州市车管所明确了国3排放车辆可以迁入的最新标准。
广西:大多数城市已经降低了准入门槛 广州实施限购之后,邻近省份成为了广州市二手车外迁的主要地区,特别是购买力及需求量相当旺盛的广西。自从统一实施了国4排放限制后,广州二手车越迁越远,最后只能“发配”到西北、东北边远地区。 记者了解到,近期广西大多数城市已经降低了准入门槛。如北海实施的是国4排放准入标准,柳州市执行的是国3排放,至于桂林市、南宁市车管所更是放宽至国2排放车辆迁入。
贵州、云南:国3排放标准的车辆都可以迁入 贵州省的贵阳市、遵义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毕节地区车管所都作出规定,符合国3排放标准的车辆都可以迁入。云南省昆明市车管所也积极响应了政府号召,实施国3排放标准。
福建:国四准入 福建省的福州、泉州市车管所的准入标准,依然为国4排放。
安徽:国三,部分城市国二 安徽省各城市中,合肥、宿州、毫州等市车管所正在实施的是国3排放标准,淮南市更是制订了国2车辆可以迁入。
江苏、浙江:国四,部分城市国三 长江三角洲地区中,江苏省目前除了常州、连云港、苏州、淮安、镇江、扬州、泰州均为国4排放准入标准,无锡、盐城则是国3排放的车辆可以迁入。浙江最主要的城市中,杭州、温州、绍兴、嘉兴、金华、衢州、台州市实施的均是国4排放标准,而宁波、湖州、丽水、舟山市车管所制订了国3以上的车辆排放标准。
新疆:只要外检合格均可以转入 至于西北地区,新疆的伊犁州地区,也刚刚宣布不再对转籍车辆进行国际限制。根据当地规定,从5月5日起,凡是转入该地的车辆不再有“国4”限制,国2、国3车辆,只要外检合格均可以转入。
甘肃:国三准入 兰州市近日发布通告,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兰州二手车迁入限制。 甘肃省临夏州回族自治区、甘南藏族自治州车管所,目前实施的也是国3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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