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人民政府
关于高排放老旧车实行区域限行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加快推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对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实行区域限制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对象
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是指我省注册登记,经市级以上环保部门核准、公示,达到现行排放限值标准,且低于引导淘汰排放限值标准(国三以下)的营运柴油货车、油改气车辆(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二、限行区域
辖区国道、G242县城过境公路及城区道路为高排放老旧车限行区域。
三、限行时段
从2019年8月5日起,全天24小时限行区域内禁止高排放老旧机动车通行。
四、违法处罚
凡违反本通告相关内容驶入限行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驾驶人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特此通告
米脂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