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伟华集团有限公司 在线订购 | 联系我们
订购电话:0912-6211816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集团新闻 > 详细信息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过境榆林中心城区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的通告
来源:本站   作者:whjt123   更新时间:2019-08-09 08:28:37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有效减少榆林中心城区重中型货运车辆污染物排放,改善榆林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在严格执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榆林中心城区部分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的同时,对过境榆林中心城区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9年8月11日起。

二、限行路段:G210国道城区过境线K571+800M(北至运煤专线)至K600+500M段(南至榆绥高速榆林南收费站引线十字)。

三、限行车辆:四轴(含)以上重中型货运车辆。

四、绕行路线:由北向南途经限行路段的限行车辆从榆神高速金鸡滩收费站入口、榆绥高速牛家梁收费站入口进入高速绕行或经绕城快速干道西段通行;由南向北途经限行路段的限行车辆从榆绥高速榆林南收费站入口进入高速绕行或经绕城快速干道西段通行;限行路段东部进入限行路段的限行车辆,沿榆麻路从麻黄梁收费站入口进入榆佳高速或从常乐堡进入运煤专线,经郭家伙场从绕城快速干道西段、南段绕行。

五、限行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通行限行路段的,应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审批服务科申领《限行车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六、对违反通告的行为,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榆林中心城区部分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规定为准。

特此通告。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上一篇: 车险实名制来了,8月9日起全面实行~    下一篇: 榆林发布“四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行榜!伟华集团进入批发零售行业第29位!
首页 |  集团简介 |  新闻资讯 |  产品服务 |  企业文化 |  人才招聘 |  伟华传媒公司 |  联系我们 | 
陕西伟华集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20  【陕ICP备14005497号 工信和信息化部查询:http://beian.miit.gov.cn 】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伟华路1号  电话:0912-6211816  传真:0912-6223386
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车运通APP! 扫描二维码关注伟华集团微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