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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 |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集中淘汰的工作公告
来源:本站   作者:whjt123   更新时间:2020-12-20 09:22:11


12月30日前6343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全部淘汰企业或个体车主越早办理补助奖励越多 逾期按上限严格依法查处 


12月9日,吕梁市召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集中淘汰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吕梁市2020年12月30日前,吕梁将完成全市6343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任务,助力打赢全省蓝天保卫战。吕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雷跃锋主持此次新闻发布会。中新社、中国商报、山西日报社、山西广播电视台、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晚报、山西青年报、山西市场导报、山西画报、生活晨报、山西新闻网、黄河新闻网、吕梁日报社、吕梁电视台、吕梁人民广播电台等近30家媒体单位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载荷高,使用年限长、强度大,超标排放问题突出,是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对降低大气污染排放总量,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会上,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信息中心负责人梁建玲介绍,全市公安交警将紧盯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抓紧完成各项淘汰任务,切实做到源头管控到位、限制通行到位、车辆检测到位和回收拆解到位,坚持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在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淘汰工作的同时,切实维护车主业户的合法权益,强化风险防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本次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是指在吕梁市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截止2013年前生产的重型、中型柴油货车。
车辆报废流程为:车主将报废车辆,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五联);车主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属地交警大队办理车辆注销手续,领取机动车注销单;也可先注销,后拆解。车主持《道路运输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所,办理车辆营运注销手续,领取《道路运输证》注销单。
补助申请流程为:车主在注销车辆后,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单原件、《道路运输证》注销单,前往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所服务窗口,办理补助、奖励资金领取手续。
车主为个体的,须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单位法人书面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助标准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登记年限为2013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1.98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1.43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1.98万元;登记年限为2011至2012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1.65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 1.1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 1.65万元;登记年限为2009至2010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1.43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 0.88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 1.43万元;登记年限为2007至2008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1.1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 0.66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 1.1万元;登记年限为2006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 0.88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 0.55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 0.88万元。
2020年12月31日以后淘汰的,不予补助。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020年12月15日前淘汰的,除补助资金外,给予补助资金15%的奖励资金;2020年12月16日至20日淘汰的,给予补助资金10%的奖励资金;2020年12月21日以后淘汰的,不再给予奖励。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20年12月1日起,全市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并加强路检路查,按上限严格依法查处;对2020年12月31日前,未淘汰柴油货车的企业或个体车主,不再办理新增运力和其他营运许可。


关于进一步做好吕梁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加快吕梁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经吕梁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结合吕梁实际,现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应淘汰车辆被车主自行解体、变卖废铁无法交车的。机动车所有人提出注销申请并写保证承诺书后,由所在村委或乡 镇、街道办加注意见,经当地交警部门在集成指挥平台查询无近 期行驶轨迹的,可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


二、应淘汰车辆被法院、检察院等行政部门查封且查封期限到期未办理续封的,可按照机动车注销流程办理注销登记。


三、应淘汰车辆被多次转卖,未办理转移登记,原车主无法查找的。留存现车主与车辆、车牌合影及现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车辆信息,由现车主写出承诺保证书,可按规定办理报废注销。


四、国有企业应淘汰车辆,通知企业釆取超常规办法,加快办理审批手续。


五、已达淘汰标准,且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经集成指挥平台查询无近期行驶轨迹的应淘汰车辆,由各县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发布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营运证作废的公告后,制定统一时间节点予以强制注销。


六、应淘汰车辆机动车所有人为破产企业的,由本次成员单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相关企业注销证明后,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七、对车主联系不上,或者车主逾期不配合办理注销登记,经集成指挥平台查询无近期行驶轨迹的应淘汰车辆,由各县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发布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营运证作废的公告后,制定统一时间节点予以强制注销。


八、应淘汰车辆在2020年12月1日之前,已经参加年检的,采取宣传引导、说服教育等方式限期办理淘汰。属于企业车辆的, 可釆取限制企业办理关联手续的措施,动员企业积极主动淘汰。


九、对在外省营运,回吕梁市报废有较大困难的,可以由外省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出具回收证明,在我市注销后,可以享受我市车辆淘汰补助、奖励政策。


十、对应淘汰车辆现已灭失,可由车主出具保证书,并经当地村委、乡镇盖章后,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十一、对营运证在外地办理的车辆,可以凭在办理营运证所在地的营运证注销证明,回当地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请各县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速将以上意见向社会公示。


吕梁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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